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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能

一、深圳市密码管理局在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

  1、向国密局推荐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

  2、对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3、承担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变更备案以及更换《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的具体工作;

  4、受理生产定点单位提出的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5、对违反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深圳市密码管理局在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管理方面的职责:

  1、受理《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2、承担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单位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变更备案以及更换《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的具体工作;

  3、受理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单位报送的销售登记备案资料,并将资料汇总后报国密局;

  4、批准商用密码产品宣传、公开展览;

  5、对违反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深圳市密码管理局地址与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前楼217室。

  邮政编码:518006

  联系电话:82103271、8209826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