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单位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证明文件和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的省(区、市)密码管理机构。
2、省(区、市)密码管理机构在5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变更证明文件、申请材料报国家密码管理局。
3、国家密码管理局在10日内完成《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更换手续。
4、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单位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证明文件到所在地的省(区、市)密码管理机构备案。省(区、市)密码管理机构应及时将备案情况报国家密码管理局。